1. 地役权举例,用益物权是什么意思?
用益物权,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的占有、使用和收益的权利,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建设用地使用权、宅基地使用权、居住权、地役权。
举例说明,你租用了一间商铺,这间商铺你可以自己决定如何经营,且经营所得收益也是你的,和租给你的人无关,这就是你的用益物权。
2. 什么是用益物权?
用益物权是物权范畴,指的是你没有所有权,但是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的权利。也就是说,东西不是你的,但是东西在你手上,你可以使用等等。用益物权包括,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建设用地使用权、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。前三种权利,土地是国家或者集体的,但是国家可以给你使用。可以种瓜种菜,可以建高楼大厦。但是,你不能说那地是你的。
地役权,举个例子通俗的说,比如你家要走到公路上,一般要绕个弯比较远。但是,如果你从邻居家的菜地开一条路,那就很近了。
你就跟邻居约定,我在你家菜地开一条道,我给你10万元,我用10年时间。这样你就享有这个菜地上开路的权利,使用这条道路。但是,这个菜地不是你家的。
3. 166条什么内容?
您好!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一百六十四条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。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,地役权一并转让,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第一百六十六条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,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,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。
简单举例说明:
苏州高新区将狮子山东麓94公顷土地转让给由加拿大多伦多福莱克公司进行总体规划,由苏州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、香港中旅建筑有限公司、东方电视台、香港金宁有限公司等中外合资企业苏州乐园用于观光旅游建设,在转让期间,该94公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,地役权一并转让。除狮子山西麓的丘陵以外的合同涉及的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,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,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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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哪些算是利用了地役权?
地役权: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。地役权的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,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称为供役地,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。
举例:
你在海边有一块平地,旁边有一高楼,楼的主人给你一定的金钱,让你在你的土地上三十年之内不得建房,以满足他观海的需要,你同意并签约。
楼的主人对你的土地的权利就是地役权。
高楼所在的土地为需役地,你的土地为供役地。
5. 是否适用非法占有不动产?
排除妨碍,当然适用于非法占有不动产。
排除妨碍,是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之一,当你作为申请人,申请排除他人非法占有你的不动产反用时,一定是你的正当权益受到了不法的阻拦或侵占。比如相邻关系中的道路通行问题,地役权中的遮挡问题。
不动产中的排除妨碍更比较常见的是租赁问题,比如租赁房屋到期拒不腾房,进入拍卖的房屋租赁人拒不腾房,已被拍卖执行的房屋原房屋所有权人拒不腾房。这些都需要民法上的排妨碍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当然,如果你非法占有他人不动产,他人也可以通过诉讼,申请对你进行排除妨碍。
实际上在司法活动中,排除妨碍更多的用于不动产而不是用于动产。动产的排除妨碍很少用,动产一般采用扣押就可实现对他人的排除妨碍。